盗窃公司财物,财物以追回,数额在5万左右,已定职务侵占罪,现在看守所,能给我讲一下具体怎么定罪吗

四川 - 宜宾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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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从职务侵占罪的侵犯爱人来看,在目前的刑法理论中,应该说无什么大的分歧,普遍认为是做法人所在单位的合法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对合法财物的范围确定产生争论,从而对做法的定性带来困惑。有人提议,职务侵占罪中的合法财物应该是由单位享有所有权并予以占有的财物,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混淆了犯罪做法的侵犯客体和侵犯爱人的关系,把违法占有的具体指向和侵犯的所有权等同起来。这正如盗窃案中,做法人所窃财物必须要失主对其有所有权,否则,不能评性为盗窃。而正确的理解,职务侵占罪中所要求的本单位的合法财物应该强调的是单位对财物占有途径和状态的合法性,只要单位占有的财物不是国家法律禁止占有或通过违法犯罪而得到,就应视为本单位的合法财物,而不能片面要求其可否享有所有权。因而,本单位的合法财物既包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财物,也包括单位虽无所有权,但依法律限定或契约商定而占有的财物,如代为保管物、无因管理物等。  从不当得利的性质来看,因不当得利而得到的财物也不隶属刑法意义上的违法财物。作为民法学上的一个概念,不当得利是指不能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得到利益。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之一,其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在受损人和受益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从民法意义上来说,受益人对获到不当得利给付是违法占有,但这种违法占有隶属私法所调整的范畴,指其占有不能律上的根据。而刑法、行政法等公法所确定的违法占有是一个截然分别的概念,它是指违背国家法律法规限定而占有,由此,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违法占有人应该承受的法律职责的限定也是分别的。在不当得利中,受益人所承受的法律职责是返还财产给受损人,而不是像刑法、行政法等公法中限定的对违法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或没收。并且,受损人一旦放弃请求返还,受益人就对受领物获到所有权。这表明我国刑法并不排斥不当得利,不认为不当得利的受领物为违法所得而禁止受益人占有。相反,相对于受益人,其对受领物占有期间,其权利义务与某些因合同、无因保管等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债权债务是相同的,其占有的受领物也受到刑法等公法的保护。  由上能够得出一个结论,职务侵占罪的侵犯爱人是做法人所在单位不是通过违法犯罪而占有的一切财物。

2018-11-06 10: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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