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执行法官说无原由,原由就是这是败方的权利,要调查一个月,期间还要再次开庭,我应该要怎样办?要再次请律师吗?

福建 - 泉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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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答疑法务

地区:福建 - 泉州

执路人对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是他的权利,就只有通过诉讼再行解决,只要申请不予执行,确实应该中止执行,法院不是不予执行,而应该是对不予执行申请依法立案审查,现阶段是中止执行。如果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则恢复执行;裁定不予执行。现阶段

2018-09-18 08:5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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