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员工转正当月因不够满月,公司按出勤天数支付保险补贴违法吗,员工15日之后去职公司可否必须承受满月保险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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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交纳,按照国家的限定你在那里工作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交纳社保。无说什么发薪水的周期问题。你能够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子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交纳保险。有薪水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规则你限定,比如上半月去职,就不出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限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工作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交纳保险。您能够直接去社保中心投诉或者稽查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能够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受的。员工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交费,并自次月起暂停交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能够将其转为灵敏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交费,或者转进新单位继续参保交费,届时前后交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量。

2018-06-22 10:1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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