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车人,有驾照,无饮酒,车三险十一万,第三者保险一百万,在正常行驶下与他人车辆追尾碰撞导致他车师傅丧命怎样赔偿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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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意外后隶属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受赔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犯错的,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在此情况下,只有行驶者存在犯错的,如车辆存在缺陷、借给无行驶证人员行驶的等做法才承受赔偿职责。

2018-05-04 14:5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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