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湖南 - 郴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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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谈判法务

地区:湖南 - 郴州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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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结婚时给女方的彩礼和三金,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彩礼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相关补充2:


离婚如何确定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加以确定。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1 15:2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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