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河北 - 邢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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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答疑法务

地区:河北 - 邢台

法律分析: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主管人员;


主观方面为故意;


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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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19:4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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