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开发商应出具哪些材料

广东 - 珠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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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引导顾问

地区:广东 - 珠海

交房时,开发商应出具的材料如下: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
(4)《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
(5)《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

2021-08-17 18: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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