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湖南 - 邵阳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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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答疑法务

地区:湖南 - 邵阳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1-07-13 17:0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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