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原先取得的职称,能否继续享受高级职称

湖北 - 十堰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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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判缓刑原先取得的高级职称一般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不过,这当然也得结合自己被判处缓刑的原因来分析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021-05-15 06:5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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