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型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工资待遇标准,结果现在用人单位领导滥用职权,擅自拖欠员工部分工资不发,产生劳动争议应该如何维权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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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柳州

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证据材料。

2021-04-07 11:2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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