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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呢?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半年了,但是他现在由于说我没有满足公司的某项条例而开处,那这是否合理呢?

安徽 - 淮南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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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淮南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非劳动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工资”应该是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的工资,里面应该有明确的数额,按照那个数额来就可以。如果合同里的工资明显偏低,你要举证证明这个条款无效,以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这里的实际工资应该不算加班费

2021-04-01 17:5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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