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和婶婶都是一家国营企业的普通工人,两人当初结婚后企业给分配了一套职工福利房,结果现在居住生活过程中房屋需要被拆迁改造,是否应当给予拆迁安置房作为补偿?

广东 - 广州 安置房
1位律师回复

案解先锋团

地区:广东 - 广州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2021-03-31 08:59:25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