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的医护人员病例应该怎么样去书写呢?我是刚从医科大学出来见习,第一次用去做病程记录,写完之后还得给科室长签字。病历书写规范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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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2021-03-30 21:1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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