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一家国营纺织厂的纺织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月缴纳工伤保险,现在在工作中由于机器失控被切断几根手指,经医疗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广西 - 崇左市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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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谈判法务

地区:广西 - 崇左市

工资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平均值来支付的。  依据《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1-03-26 06: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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