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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辩护先锋队
地区:广东 - 中山
目前购房合同上大都写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不知道你们之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购房者因国家出台了宏观政策调控楼市,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比如因为首付成数提高,付不出首付;三套房银行停贷等,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或是卖方者协商进行退款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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