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入职了一家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了我的岗位和工资,现在公司以调整岗位和降低工资为条件,逼迫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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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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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以上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的,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并要求经济补偿。只要你还没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21-03-08 05:2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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