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学毕业的一个菜市场老板,有一位顾客就买了一些东西,可能忘记给钱了,老板做账的时候也不记得了,后面他就断定是那个人抢了他的东西,那么什么是抢劫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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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此外,犯罪情节、作案动机、自首立功等也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

2021-02-27 03:4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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