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之前在工地里上班的时候,从高架子上摔了下来,现在大腿骨折恢复之后没有后遗症,这时是几级工伤呢?有什么补偿吗,医疗补助金大概是多少

重庆 - 渝中区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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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1-02-26 05:4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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