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是一名护士,现在就是在工作的期间没有注意发生了骨折受伤,不知道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呢?因工伤发生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呢?

山西 - 运城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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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运城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1-02-19 15:0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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