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之前收取了保证金,现在也一直没有退款保证金,可是我也没有违约,对方就是不退还,保证金交的还是比较多的,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

辽宁 - 丹东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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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法务

地区:辽宁 - 丹东

向用人单位主张退还保证金,用人单位未退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无权收取保证金,收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谁违约,用人单位都应退还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21-02-10 00:4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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