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背景:多领域深耕的专业律师
洪昊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担任合伙人律师一职。他自2022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在法律行业已深耕多年。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仲裁、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案件,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各类合同纠纷实务经验丰富,处理家事、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近千余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其团队成员背景多元,还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处理方面也经验丰富。
二、案件缘起:建房受阻引发邻里诉讼
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在北京市XX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在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施工时邻居以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其宅基地为由阻拦,致使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一审策略:围绕合法审批组织证据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一、二审诉讼。一审中,他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现场勘验,以此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四、二审交锋:有效质证反驳对方抗辩
二审中,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进行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成功应对了对方的抗辩,进一步巩固了原告的诉求。
五、案件结果:法院判决保障建房权益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保障了原告建房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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