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面明明写着每个月工资3000,可是现在到手的只有1500。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吗?

江苏 - 泰州 涨工资政策
1位律师回复

泰州法务团

地区:江苏 - 泰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1-02-06 11:47:33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