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通过自主择业,应征到一家百货公司当销售员,入职时公司老板与她订立了书面正式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加奖金提成的方式发放,但是现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只愿意发放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始终拖欠不发,该如何维权讨薪?

福建 - 南平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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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智囊团

地区:福建 - 南平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资方要支付、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2021-01-04 08: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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