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签定劳动合同的那个用人单位其实是跟另外一个单位进行了合并的,权利与义务分给新的公司。那么我跟原来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有效的吗

山西 - 大同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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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法律顾问

地区:山西 - 大同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2020-12-31 10: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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