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已经上班了五六年了,可是现在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居然第1个开除的就是我,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山西 - 朔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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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山西 - 朔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12-30 17:2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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