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补贴标准是怎样? 宜昌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明确: 1、对验收合格的每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区级财政每年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营运补贴,保障区、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的工作经费; 3、每年对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年服务达到500人次的民办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给予5000元营运补贴; 4、对享受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每人每月给予10元的通讯费补贴; 5、对60周岁以上且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对6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独居老人、对70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低保独居老人、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四类”居家养老人群,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150元、150元和80元,所需资金由市级福彩公益金和区级财政按2:1的比例承担并纳入年度预算。
2020-12-24 05:14:46 回复想获取更多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