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老公工作的原因,我们常年都在外地,我就跟老公商量准备买一套二手房,跟对面签了合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广西 - 玉林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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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服务

地区:广西 - 玉林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2020-12-18 06:3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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