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原因是售卖的产品存在质量的问题,失去了市场,现在是要提前解散公司,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金额是如何计算

湖北 - 恩施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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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恩施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高补偿12年。

2020-12-18 03:0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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