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是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还有一年08个月的期限劳动合同才到期,现在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和我的劳动关系,并且也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单位是否已经违法?

山西 - 运城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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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维权顾问

地区:山西 - 运城

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020-11-30 18:0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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