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前几天单位有名同事醉酒后上工,结果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右手被机器切断,这种情况虽然属于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但完全属于员工自己负主要责任,是否还能够认定为工伤?

甘肃 - 金昌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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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法务团

地区:甘肃 - 金昌

对于工伤,员工自己负主要责任的,工伤认定虽然是劳动者无过错原则,但是如果劳动者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话,那么也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020-06-28 13:3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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