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售房宣传信息,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违约条款明确规定如果一年内不能完成房屋交付就无条件退房,结果现在已经延期半年多了,开发商既不明确具体交房日期,也不同意退房,产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维权?

新疆 - 省直辖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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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新疆 - 省直辖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属于消费者维权纠纷消费者应该通过以下方法学会维权:(
一)要纠正对待签订合同过程中的两种错误倾向对合同毫不重视只管签字的做法,与认为合同到处都是开发商准备的陷阱,忽略了自己的要求是什么,合同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合同要求尽善尽美的做法都不利于保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二)对特别关注的问题应当努力地写进合同在法律上讲,广告宣传是要约邀请,它不是真正的合同条款,没有约束力。(
三)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要轻易诉讼法律也是双刃剑,有时它不但达不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相反可能还会伤及自身。(
四)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诉讼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胜诉保证。(
五)解决纠纷,集体维权效果好

2020-06-09 03:0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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