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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铁岭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首先根据我国的《担保法》规定,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替其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时,是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的。但是,从你说的来看,反担保合同书上是你朋友签你的名字,你自己没有签的话,是不具有效力的。你可以去做笔记鉴定。但如果是你签字的话,你就需要向担保人偿清债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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