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星期就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了,我先把合同带回来看了看,除了一些平常的违约金之外,我在面试的时候就说好了不加班,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加班就算违约的惩罚性违约金吗?

湖北 - 襄阳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劳资纠纷法律服务

地区:湖北 - 襄阳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020-04-21 17:40: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