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错,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导致了最近这个月都没有什么项目来源,那我是不是必须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那样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呢?可是这个损失也太大了

江苏 - 南京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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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法务团

地区:江苏 - 南京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0-01-26 12: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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