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开始动工时经朋友介绍,以内部价格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首款。签订协议时开发商表示要一年后才能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时间过去了半年,没有收到说证件下来了。该小区发生意外,死了两名工人,我觉得不吉利,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湖南 - 湘潭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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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时,其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协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之规定,可以认定该内部认购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0-01-20 05: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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