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半年了,一直没有拿到盖有公章的劳务合同,公司HR总是推脱说在总部盖章,盖章要盖那么久吗?而且工资的发放也是相当混乱,规定说15号发工资,没有哪一天是真的15号发放的了,要么说是有周末节假日要延后,延后有时候付了一部分工资说银行账户限额了付不出去又要等几天,心好累,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反正我也不想在这里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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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即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发放工资的时间应按合同约定发放。如无约定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019-10-29 20:4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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