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8年1月1号进入这家公司正式上班的。可是单位一直没有跟我签正式合同,到2008年10月份的时候单位突然要辞退我,可是我没有做错事情,我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吗?

福建 - 泉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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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法务即时答

地区:福建 - 泉州

就您陈述的情况,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的双倍基本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作出辞退决定的,您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019-08-27 23:0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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