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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谈判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1、你们在工地干活,你们跟老板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对方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拖欠工资; 6、如对方拒不支付,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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