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诈骗两万元,报案后,警察却说,诈骗嫌疑人联系不到不给我立案,这是正常的吗?在正常情况下,警察如何处理?我该怎么办?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不可以再次报案吗?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山西 - 晋中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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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纠纷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晋中

警察以诈骗嫌疑人联系得到为由不予立案。没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19-07-27 16:4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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