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负责产品的加工与定制工作,在两个月以前,我按照客户的要求加工定制产品的时候,因两份合同弄混,导致产品部分与定制要求不符,当时公司并未对我进行处罚,后来在因为,某些琐事我与领导发生争执,领导却以为上次错误为由,要求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是违法的,我可否索要经济赔偿?

湖南 - 永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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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谈判助手

地区:湖南 - 永州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2019-07-05 00:2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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