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还没有四个月,因为一直加班的原因导致肚子里的孩子流产了,向所在的用人单位申请女职员流产的假期,但是所在的单位以工作还没有完成为理由没有批准,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合理吗?

河南 - 濮阳 放假通知
1位律师回复

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河南 - 濮阳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曹女士怀孕4个多月流产,理应享受42天的产假。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曹女士所在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曹女士42天产假,并按100%发放其基本工资。

2019-05-15 08:24:4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濮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