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四川律师 > 绵阳律师 > 涪城区律师 >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
  •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李学刚律师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城馨印象4楼
    5.0
    帮助人数:37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9-9017-7170
    更多> #律师简介:专业、优质、高效、尽职
    咨询律师
  •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叶兴强律师
    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 绵阳市三台县梓州国际二期A座14楼
    0.0
    帮助人数:222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7816-5554
    更多> #律师简介:叶兴强律师,2014年4月起在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办理: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工伤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的代理,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行政诉讼的代理,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的法律顾问,接受各种法律咨询。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非常热爱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多次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联系电话:13778165554微信:13778165554邮箱:970979978@qq.com
    咨询律师
  •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唐建国律师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绵阳市涪城区1958二期
    5.0

    来自20人评价

    帮助人数:2774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
    150-8216-9163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十分热爱律师职业,特别忠诚于法律和事实,并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尽职尽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想为当事人所想,急为当事人所急”是本人一贯的执业风格。本人自执业以来,在当地和全国各地代理了大量的刑事、合同、经济、公司、商事、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深受当事人的认可。同时在多家律师机关、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高效的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了单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也深受他们的好评。本人从事法律工作数年,积累和总结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办案经验和业务素养,希望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刘波律师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江油市银河干道城馨印象商住楼四楼
    5.0

    来自96人评价

    帮助人数:72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8219-2260
    更多> #律师简介: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涪城区律师 涪城区房屋买卖律师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文件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首付款凭证、个人信用评估报告(需自行打印)以及符合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房产纠纷 1368次阅读
  • 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充分协议的前提下,双方可商定违约金数额或明确赔偿金额。若违约金数额明显不公,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基于当事人请求进行调整。 #房产纠纷 1491次阅读
  • 房屋转让需负担的税费如下:购买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米,需承担房价1%的税费;房屋面积在90-140平方米间,需承担房价1.5%的税费;房产证颁发不满两年的房改房、商品房和普通住宅,卖方需支付房价5.6%的税费。 #房产纠纷 1434次阅读
  • 购房时,关键查看定金或认筹协议中的付款规定。违约将产生于未履行合同义务。开发商要求按约执行时,购房者应尊重并配合,除非合同明确允许,否则不建议延迟贷款手续。 #房产纠纷 916次阅读
  • 购房者需携带必要证件至交易中心处理手续,先公示房产所有权。如遇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胜诉可申请执行。购房建议:优先选现房或准现房以避免质量问题;将开发商承诺写入合同补充条款,录音作为证据;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详尽规定违约责任。交房时注意退房费用及责任。 #房产纠纷 804次阅读
  • 购房如仅一方姓名登房产证,仍属婚姻期间共同共有财产。交易需双方同意,除非有事先明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购屋,无论证件如何标注,均为共同共有,交易须全体共有人许可。 #房产纠纷 1170次阅读
  • 尊敬的客户,关于定金处理,若收据注明“定金”,通常难以索回。但如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清楚退定金条件,只要符合条款,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请遵循合同规定操作。 #房产纠纷 868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