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承包合同实用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___份;___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___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______天(公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_____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_____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______年;安装工程____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凿井措施费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2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
土建工程________年;安装工程____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3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和使用设备材料应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必须达到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四、双方任务
(一)甲方
协助乙方办理好工程建设相关手续。
(二)乙方
1.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 2.乙方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场地及本工程建筑物周围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为施工人员做好人身保险。若乙方在施工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工程验收
1.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
2.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经济责任。
五、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工程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六、支付方式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整体完工且合格支付80%工程款,余下工程款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强化公司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上湾煤矿项目部实行承包经营,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
甲方与神东公司上湾煤矿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方式向甲方进行总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承包费、支付时间、方式。
年承包费(包括工资)为18万元,分12个月支付完毕,每月支付月承包费的50%。
五、承包管理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羸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劳保用品、施工设备
六、人员管理
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1名,乙方负责外聘队长1人、焊工4人、力工10个、厨师1人,乙方外聘人员不得少于15人,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外聘人员的体检、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七、项目部经营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工完料尽,无一例安全事故,公司进行一次性结算,并奖励2万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权,但不得克扣工人工资。
3、乙方所产生的材料款等费用由其承担。
4、乙方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诉讼,法院判决由甲方为项目部承担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以从承包费中扣除。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应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不偷工减料,违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权检查施工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项目部接管。
1、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项目部内部管理混乱,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评,拒不改正的。
4、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
十、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的。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员管理、工程质量、项目部经营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费计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5
甲 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电 话:_______
乙 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电 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 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拟投资煤矿生产开发承包经营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煤矿的承包投资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方式为:承包。
三、乙方介绍给甲方的项目界定以甲方与矿承包开采项目成功签定合同后为准(项目手续齐全)。
四、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项目方(发包方)见面必须由乙方在场,甲方不得单独与项目方见面。
五、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方式之一投资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签定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甲方同意承诺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元(小写:______元)。
六、甲方若不履行本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乙方有权按约定报酬的百分之伍拾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报酬。
七、甲方未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甲方不向乙支付居间费。乙方人员陪同甲方去项目地考察的来回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以甲方跟 煤矿所签定的承包合同时间为准,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九、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向合同当地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6
合作承包煤矿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合作经营长治市襄垣县兴安XX矿炮采工作面,承包给乙方。
一、工程内容采煤。
二、承包形式、实行小包。
1、甲方负责工作方面所有固定资产的投资。
2、施工中需要增添的设备和机器维修50元以上的由甲方投资,50元以下的由乙方投资。
3、工作面的维修,由乙方负责,顺_和通风巷50米以内的由乙方负责,50米以外由甲方负责工人工资,乙方出工人。
4、工伤事故2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2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
三、承包单价和结算方法
1、乙方出一吨煤、甲方付给乙方每吨煤28元。
2、顺_开镏的工人工资由乙方支付。
3、回来工作的拆除,安装每一次由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具体价格另订)
4、每月月底结账,次月10号前由甲方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
5、工人的培训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6、行政干预停产10天以上的由甲方给乙方工人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补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配备各方面的管理人员,对乙方的生产的生产安全进行配合,监督、管理权利。
2、甲方给乙方生产的材料,机器配件必需供应。
3、甲方需提供乙方工人的住宿水电。
五、合同期限二年
六、风险低压金,乙方以介绍费壹拾万元作为低压,合同期满不退给乙方。
七、甲方违约向乙方返还低压(介绍费)。赔偿一定的损失。
八、进矿时间,以矿上开工时间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给执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7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 _____市_____夏泉煤矿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夏泉煤矿《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范围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为600万元每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元 (大写:万元整)的承包金,其余承包金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元 的承包金期满后第二个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承包金别元(大写:万元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 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3.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公路使用、产生的地质灾害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 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等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 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乙方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夏泉煤矿转让给第三方生产经营。
8.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9.乙方不得无故停止生产经营,不得做有损 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3.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场所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8
篇一: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
煤矿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
作者: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经济的搞活利用,现有煤炭资源通过各种形式拥有了其它煤炭企业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比如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那么,什么是煤矿承包经营合同呢煤矿承包经营合同就是指煤矿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单位与经营承包者之间,在保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确定国家或集体与承包方责权利关系,使承包者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协议。它的一个比较明显特征就是合同的标的是企业的经营权,实行承包的企业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经营承包的也并非是承包企业本身,而是它的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者是通过使用生产资料、组织生产经营、完成技术改造等来创造经济效益的。
不容置疑,这种灵活的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带动了一批相关行业如钢铁和炼焦等企业的稳步前进。但是,实践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合法和不规范之处,导致大量潜在的法律风险和责任风险。下面我们着重来谈谈煤矿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来防范这些问题。
一煤矿承包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一)法人结构混乱,产权不清。根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应当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承包经营是在一定程度上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且具有期限性,因此,一些煤炭资源企业虽采取承包经营形式,但并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这就造成各资源企业法人结构混乱,新旧许可权限不清,其结果对新投资人非常不利:一是导致大量投资没有法律保障;二是导致投资效率低,投资人的投资不能得到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认可;三是因为缺乏采矿权所以功能弱化,使得资金利用率降低。
(二)承包行为无效,经营权不受法律保护。煤炭资源企业通常会采取形式承包、实质买卖的形式来经营。但是根据《民法典》、《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关于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的规定,该承包行为可能导致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承包合同无效,只要发包人愿意,就可以通过主张合同无效,来收回煤矿经营权;二是承包费税后列支,加大投资成本;三是由于承包合同无效,导致以后的一系列行为无效。这样,无论承包人是谁,拥有多少股
份,均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三)承包后掠夺性经营,双方的权利无法保障。在合法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期间经常容易发生的事情是,承包经营人为了在短期内收回成本,并且获得盈利,经常对承包煤矿进行掠夺性开采,使得企业的经营缺乏效益。如果双方已订立合法公平的承包合同,那自当别论;但是如果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承包经营人在承包期间内又急功近利,对承包企业进行掠夺性、破坏性经营,发包人的权利自然难以保障。另外,发包人也有义务保证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承包人能够对承包的企业进行正当的经营,如果发包人在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企业的重大债务,致使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无法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的权利也同样存在威胁。
(四)“投资人”交叉投资,法律责任相互牵连。经过承包经营形式向煤矿投资的人,不是法律规定的投资者,只是经营者。他们在经营中的关系是合伙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营者相互间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经营者交叉投资现象严重,形成风险共同体。在经营中,如果某个煤矿发生问题,要承担责任,投资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相关投资人和他所投资的其他几个煤矿势必受到牵连,风险很大。
(五)承包后采矿权主体不变,发包人责任加重。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承包方与发包方约定,在承包期间内,承包企业的一切债务均有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对该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承包企业债权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发包人经常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其实,简单的企业承包合同只是一种内部合同关系,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双方约定,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务承担责任,也只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承包人以承包企业的名义对外发生的债务,其债务人是该承包企业,而不是承包人,所以,作为发包方的煤矿,其对外风险是用一纸合同无法回避的。
(六)租赁行为不具备法定要件,采矿权、经营权没有保障。一方面,煤炭资源企业采取租赁经营方式,双方签定的合同属于租赁性质,而租赁合同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原有采矿权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和允许开采的范围。这样,作为承包方因为不能清楚或不愿清楚自己的权利范围,所以无法保障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或者很可能引发煤矿企业越界、越层等违法采矿行为,对采矿权构成威胁;另一方面,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民法典》的规定,矿业权出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矿业权出租应当符合规定的矿业权转让的条件;
(3)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
(4)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出租期间继续履行矿业权人法定的义务并承担法
律责任;
(5)承租人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签定合同,事实上形成承包、租赁关系,那经营权更无法保障。
(七)以其他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受法律保护。目前,有些煤矿企业为加快生产,进行招聘经营,实质上属于以其他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行为。根据《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的规定,导致“招聘”转让行为无效,“招聘”者有权随时收回煤矿,现有“股东”的“股权”不受法律保护,很可能发生投资无法收回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八)合同条款疏漏较多,容易导致无效或产生纠纷。如前所说,如果合同中存在合同条款疏漏、不严密等现象,则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权利很难保障,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产生纠纷,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煤炭资源企业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堆积了大量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中既有法律上的风险,又有责任承担上的风险,还有合同条款疏漏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另外,各煤炭资源企业和股东之间还存在借款关系购销关系等,若加入这些因素,关系会更复杂,存在的问题将会更多。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对策,尽快加以规范。
二防范承包经营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核查和监管,严格规范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从近期发生的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来看,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煤矿在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另一类是,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产生的事故隐患。因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最容易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十五项重大隐患,其中第八条第(十三)款指出:“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的情形属于重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承包合同实用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矿井在矿井基建完毕后,由乙方成立项目部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整体管理,费用按吨煤单价计算。甲方负责矿井煤炭销售、地方关系协调、对乙方监管。乙方对配套的职工办公、生活、居住等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项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职责范围
乙方组织生产,负责以下内容:井下原煤开采所涉及的掘进、回采的材料费;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压风、井上选矸等系统的维修费、配件耗材费;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机械使用费;采面安撤费;巷道维修费;电费;排矸费;通风设施费;办公费;仪器仪表校验费;设备检测费;培训费;保险费;招待费;乙方所辖范围内职工工资。
三、吨煤单价
其中包括安全费元/吨,该款由甲方从月度结算款中扣留,预防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费扣够万元时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全部返还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内返还扣除处理事故费用所剩金额给乙方,不足
部分乙方补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开始时间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计量、结算与付款
1、每月26日产量验收。
2、工作面测量采高办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为一个点测量采高,采高为测量点的平均值。
3、当工作面采高发生变化,乙方及时汇报甲方监管人员组织测定,作为计算产量依据。
4、按双方确认的产量进行结算,各煤层根据对应的产量和单价进行计算。
5、验收后次月20日前全额支付乙方结算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监督,有权实行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等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保存矿井应有的证照、批文和图纸、技术资料等与生产有关的资料。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结算款。
(5)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调度会议室、区队会议室、生产库房。
(6)有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7)有权对乙方所辖范围人员进行备案审查权利,对不符合用工要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矿井的设备、设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维护不到位或人为损害的必须赔偿,并给予适当处罚。
(2)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和后勤辅助人员。
(3)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级部门、驻矿监管人员、集团公司日常检查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有合法获取结算款的权利。
(6)承担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7)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施工作业计划、图纸填绘等由乙方及时报送甲方审核。
(8)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有按照井田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
(11)对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条件和设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乙方职工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争议时双方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4)有依约自主施工及组织生产的权利。
(15)经甲方审查备案后,有自主组织、调配人力资源的权利;乙方有独立的生产安排、资金支配、经济分配、人事安排的权力。
(19)矿灯、自救器、劳保用品、瓦检仪、测绘仪器由乙方负责。
七、监督管理
(一)安全监管
1、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
3、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监管
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专人负责,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
2、乙方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通知甲方监管人员,经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进行。
3、工程质量达到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争取达到优良,月度工程质量验收若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全部返工处理,如不按时返工,按规定进行处罚。
4、矿井正常生产期间,甲方每月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乙方必须达到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争取达到一级。
月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二级,必须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罚款十万元。5、乙方严格执行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或甲方批准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支护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支护形式时,双方协商处理。(三)资源监管
乙方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报甲方,按照甲方调整后作业计划组织生产。
(四)设备监管
1、乙方要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如为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赔偿或维修。2、乙方要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查,出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甲方监管人员。
由于乙方维护检修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八、施工设备、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火工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购设备、材料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质检证件,电气设备入井要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符合入井条件的设备、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监管人员有权对乙方所购设备、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责任
1、安全方面为乙方全权负责,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发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扣除风险抵押金,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2、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消灭)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
轻伤超过指标每1人罚2万元,重伤每1人罚5万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被依法征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
4、资源枯竭或煤矿无开采价值;
5、被依法关闭。
十二、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故终止合同;
(2)未尽到合同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的纠纷,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山西离石。
十四、附则:
1、乙方资质的加章复印件做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合理开发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合法、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煤炭生产合作经营协议: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桑植县_煤矿生产与乙方合作经营。合作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共同聘任具有资质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本矿生产经营管理,在合作期内乙方组织生产并承担生产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民事责任及生产经营的法律责任。甲方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负责原煤矿国家正式职工管理,
对乙方工人聘用、生产经营予以监督,组织统计生产数量,制定生产计划交乙方实施。
第二条合作期限:20_年,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合作盈利分配及分配给付办法甲方给乙方制定年生产量为产煤两万吨,每吨煤给甲方上交利润10元,合计年上交利润20万元,由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交纳第一年度利润,以后每年上交利润的日期为上年度的7月1日前(提前半年交纳)。
第四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二十条》、《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国务院446号特别令等规定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要求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制定生产计划交乙方组织实施并监督乙方合理使用煤矿资产,合理安排全民合同制工人进入生产一线。
2、在合作期间因生产所发生的税、费及罚款、赞助、证照年检、延续办证、资源评估、评价、采矿权价款、安全事故、环境治理备用金及今后国家规定所有费用由乙方在生产利润中负担,如生产利润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则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承担。
3、甲方与乙方共同协调周围邻近的关系,如若与周边群众引发的土地权属争议,甲方必须妥善解决,费用由乙方从生产经营收益中支付。
4、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原有的机械设备、住房、生产用具登记造册交付乙方使用。
合作期满后,乙方如数将机械设备、房屋等资产退还给甲方,如损失或遗失则应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补偿给甲方。5、在此协议前,甲方产生一切债权债务(含历年原付工资、劳动待遇、职工应享有的劳保福利以及涉及的职工职业病待遇,劳动伤残待遇和各种民事纠纷、经济补偿等问题)概由甲方承担,但在__承包期间尚欠的部分债务,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先行垫付,以利生产顺利进行,该债务由甲方和乙方在合作期满后或者在企业改制后由甲方一次性偿还给乙方(包括管理人员或人工工资等)。
6、合作期间内乙方除按时交纳年生产利润后还自负所发生
7、合作期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支付;
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生职工职业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8、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留足保安煤柱,合理开发资源。
9、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可优先续签合作协议。
10、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维护房屋整修,保证甲方财产不受损失。
乙方还必须维护环境,进行环境治理,防止环境污染。11、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合作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如乙方转让合作经营权,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合作经营权。
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合作经营权,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自签字之日起,乙方拥有与甲方共同经营该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开采经营权和_煤矿已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和现有设备设施的使用权。
乙方有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等矿山生产经营活动,自主支配处理税后利润。2、合同期间,乙方根据本矿实际需要,足额安排聘用相关正规培训井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专职瓦斯检查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在同等用人条件下,应优先安排甲方职工,甲方职工不服从安排的,乙方有可不安排生产岗位,不支付工资报酬的权利。3、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各项纠纷等其它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合作期间内所增设的一切机械设备、设施,合作期满或终止协议后归乙方所有,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可按协商价交甲方使用。
乙方在合作期间所掘巷道,承包期满后无偿属甲方所有,乙方的其它投入甲方不予补偿。合作期间国家投入资金所增添设备归甲方所有。5、合作期间,甲方因政策性需要启动企业改制程序,则合作协议终止履行,乙方投入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优生机构估价为准)按合作经营期限平均到每年的份额为标准,扣减已使用年限的平均费用后补偿给乙方;
固定资产只限于新建办公用房、轨道、主运输大巷道、新设计改造的永久性通风巷道、新添_Z的固定设备。乙方投入的活动资产乙方可自行撤走或者折价后由甲方补价给乙方。6、_煤矿所享有的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由双方拥有,
甲7、合作期间,因甲方职工闹事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必须及时解决。
导致损失的,由甲方负担。8、合作期间,_煤矿所有证照的年检、注册、换证件及其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处理,逾期没有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各项所需证件办理费用由乙方从生产经营收益中负担,不抵扣甲方的利润。9、乙方每年交纳给甲方的利润以甲方确定给乙方的年生产额为准,如乙方未完成生产额,则应以双方确定的年生产利润(20万元)交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投入损失或要求解除协议,甲方给乙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2、因乙方违法违约经营而致使协议中途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解除协议,乙方给甲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1、双方协商;
2、主管机关协调;
3、协商、协调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以及资源枯竭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因国家政策关闭_煤矿,乙方投资损失自负,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甲、乙双方亦不得以此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正文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设“安全、高效、优质、和谐”的XX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目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承包给乙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标
2.1
承包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为一个承包周期,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测算指标后续签合同,也可实行滚动承包。2.2
承包形式:实行承包费用与吨煤成本和原煤产量挂钩的承包2.3
承包指标2.3.1吨煤成本承包费用:包括材料费、水电费、洗煤厂运行费、工资及各项附加费、煤矿管理费。
(具体构成见附表)2.3.1.1材料费是指乙方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类工程和掘进工程以外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材料费用。
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锚杆、锚索、金属顶梁、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支架、金属网等支护用品;炸药、雷管、导线等火工品;钢丝绳、钢轨、钢管、运输胶带、电缆等大型材料;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矿灯、小电机、小水泵、局扇、低压防爆开关等12中小型设备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运输车辆用油、设备用油等油脂;劳保用品;五金、工具、电料、杂品等其他材料。2.3.1.2水电费是指乙方在XX公司井上下区域所发生的一切水电暖费用支出。
包括采煤、掘进、机运、机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处理、供水、物资管理、经营管理、后勤物业生活等一切与煤矿相关的水电费开支。2.3.1.3
洗煤厂运行费是指乙方为完成原煤洗选及储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用于洗煤厂的人工工资及附加、水电费、材料费、管理费。2.3.1.4工资及各项附加费是指乙方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一切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津贴、劳动
2.3.1.5
煤矿管理费是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为组织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通讯电话费。2.3.2原煤产量:在承包期内乙方要确保两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完成原煤生产指标120万吨。
甲方根据煤质和用煤需求情况,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产量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2.3.3掘进进尺:在正常接续时间内,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接续所需完成的掘进工程量。
一般断面煤巷平均进尺不低于150米/月、岩巷平均进尺不低于90米/月,特殊断面另行测定。甲方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进尺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2.3.4煤质:根据实测情况,制定煤质月度考核的具体指标。
甲乙双方根据此指标进行月度考核兑现。2.3.5
安全生产:2.3.5.1井下生产力争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级非人身事故;
2.3.5.2地面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达到“两无两杜绝”要求。
“两无”指:①无火灾事故,②无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露和无火工品丢失、爆炸事故;“两杜绝”指:①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2.3.6质量标准化:考核年度达到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
矿井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办字2.3.7
设备完好率:达到90_以上,待修率5_以下、事故率1_以下。具体按照国家《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2.3.8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依法生产经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的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等事件。
第三章承包范围
3.1
承包范围3.1.1乙方负责XX公司煤炭回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巷道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原煤洗选储运、矿井水处理、矸石外运以及物业后勤管理,并对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和相应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1.2
XX公司外购煤系统、地面储煤场、旁路输煤系统由甲方管理,乙方有义务配合。3.1.3煤质检验由甲方管理,负责原煤、商品煤的取样、制样和化验工作。
若乙方对于化验结果产生疑义时,双方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重新化验并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所需化验费用由热值差距较大者承担。3.1.4
乙方负责洗煤厂煤矸石外运工作,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外运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结算。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提出建议和方案。3.1.6甲方负责特储和进口备品备件的采购,负责大中修、更改、安措三类工程的物资采购,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内的物资采购(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的原始增值税发票)。
3.1.7
乙方领用甲方的进口物资和特储备品备件,实行采购原价计入乙方材料承包费用的办法(构成固定资产的除外)。3.1.8
对于重大技术管理问题,实行乙方提报方案甲方审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执行的办法。3.1.9
煤矿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定编定员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执行。3.1.10
乙方负责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和场区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绿化工作;3.1.11
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3.1.12
甲方负责公司对外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包括村庄搬迁、3.1.12.1
安全生产事故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由乙方为主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对外关系的协调。
3.1.12.2
乙方自身需要协调解决的地方关系。第四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
4.1乙方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照“高产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建切合实际的白龙山煤矿管理机构。
4.2乙方承诺:XX公司管理机构是乙方的分支机构,基于本合同所为的一切行为均已经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权,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4.3乙方所属的XX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4乙方派驻XX公司管理机构的高管人员,乙方文件任命为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
甲方文件则任命为矿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4.5乙方所属的XX公司管理机构在接受乙方领导的同时,还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连续3个月完不成甲方审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建议调整乙方派驻的高管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对于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后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1
负责制定矿井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5.1.2负责审定煤矿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1.3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
负责满足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对乙方违反国家规定和甲方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5.1.4
负责对乙方设备使用和保养维护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负责定期抽查乙方物资购进与使用情况。5.1.5
负责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计划,并负责落实资金5.1.6
负责对原煤、商品煤的数量、质量及其他合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5.1.7
负责审定采区设计、接续回采面设计方案。5.1.8负责组建矿山救护队,并及时完成矿井所需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5.1.9
负责各类设备仪器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5.1.10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兑现、拨付乙方承包费用。
5.1.11
有权制定针对乙方的管理办法并进行日常考核。5.1.12负责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生产设备设施,并享有所有权。
5.1.13负责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生活后勤等物业设施,并享有所有权。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2.1
负责落实甲方审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5.2.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2.3负责对甲方提供的保证煤矿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安全和生产设备以及生活后勤物业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维护与小修,费用自负(费用已经核定在吨煤承包费用中),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由于使用不当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设备大中修,大中修费用自行承担5.2.4
有权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及国家规定提出安全技措计划,报甲方审定。5.2.5
有权确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员工的内部分配制度。5.2.6
有权委派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但高管人员需同时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与任免。5.2.7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承包收益,并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承包亏损。
第六章安全管理
6.1乙方作为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主体,承担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乙方委派的经理(矿长)是乙方承包XX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认真组织和切实抓好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矿各个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6.2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内的安全目标的全部内容。6.3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全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严格组织落实。6.4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职能单位和部门的要求配备齐6.5
乙方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和各种生产技能6.6
乙方负责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学习、演练,特别对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须制定详细的针对性预防措施。6.7
乙方的重要设计、规程、措施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并报甲方备存。.6.8乙方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保管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煤矿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井下带班生产制度以及矿领导下井制度。6.10
乙方负责抓好矿井生产范围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品达到80%以上。6.1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放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本项费用均包括承包费用内,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6.12
乙方负责确保各类安全资料和档案资料齐全、完整。6.13
乙方负责随时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为检查人员创造方便的检查条件,及时落实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6.14
在上级和甲方安全检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存在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停工整改、停产及其他处罚,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15
乙方负责全矿工伤救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而且矿长及乙方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工作。6.16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及时、如实地汇报有关安全、隐患、质量、违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与安全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第七章承包合同的兑现
7.1
原煤产量7.1.1原煤产量承包费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乙方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获得相应的承包费用。对于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吨的标准扣减承包费用。全年累计完成原煤产量承包指标,对于所考核的费用予以全部返还。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而使甲方造成损失的不予返还。7.1.2甲方审定的月度原煤计划产量合计等于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产量总计。
7.2掘进工程费用
7.2.1掘进工程费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乙方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掘进进尺任务,获得相应的工程费用。对于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审定7.3
煤质7.3.1
甲方对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热值进行考核。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个百分点,分别按照0.1元/吨的标准增加或扣减承包费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热值为当月每次检测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7.3.4煤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7.4
安全生产7.4.1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得基本承包费用;
每发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费用外,甲方同时扣减乙方承包费用5-10万元和煤矿高管人员年薪1-5%,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确定。7.4.2根据甲乙双方的职责与权利之规定,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
凡乙方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减其承包费用1000元―1万元;凡乙方末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每次扣减其承包费用500元―50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7.4.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井下带班生产制度和矿领导下井制度。
每违反一次,扣减承包费用1000元―50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决定。7.4.4每发生一次无证上岗的,扣减承包费用1000―5000元;
每发生一次末持证上岗的扣减承包费用100―500元;每项培训记录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决定。7.4.5
安全生产分别按照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兑现。7.5
质量标准化建设7.5.1年内通过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煤矿质量标准化一级煤矿”验收,甲方给乙方20万元奖励。
因乙方自身管理责任末能通过验收的,扣减承包费用20万元。7.5.2
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年度进行考核兑现。7.6
设备完好率7.6.1
完成设备完好率考核指标得基本承包费用,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承包费用5万元。7.6.2
设备完好率考核具体按照国家《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7.6.3
设备完好率按季度进行考核兑现。7.7
资产损失7.7.1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损失额(审计认定数)的100%扣减承包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7.2
资产损失按照月度进行考核兑现。7.8
综合管理7.8.1各类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不实,各类报表(会计报表除外)、规划、计划和总结等信息编制质量和上报时间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的,视情况视情节每次扣减承包费用100―500元。
7.8.2
违反财经纪律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违纪金额的5―10%扣减承包费用。7.8.3
末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协调确定事项的,末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承包费用1000―5000元。7.8.4
综合管理按照月度进行考核兑现。7.9
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7.9.1
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事件,每人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万元。7.9.2
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5―10万元。7.9.3
发生被新闻媒体报道且查证属实的不良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5万元。7.9.4
发生影响企业稳定和声誉的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5万元。7.9.5
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按月考核兑现。第八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3个月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指标以及甲方审定的月度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8.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承包运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8.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承包期结束,XXX煤矿如若继续对外承包经营,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第九章合同的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承包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本章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合同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对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因该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其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提请合同履约地的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原则进行仲裁。10.2争议发生后及在争议解决构成中,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依照程序修订合同。
1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单位公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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