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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到交警队协商处理600元私了,没有签什么协议书,这种情况对方还会有理由再次问我要赔偿吗?

185****0129 广西-柳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1.11 21:16:40 482人阅读

头一天我车与对方车辆发生划擦后我离开了现场,第二天对方报警说我逃逸,然后到交警队协商处理600元私了,没有签什么协议书,这种情况对方还会有理由再次问我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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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事故双方可以就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赔偿自行协商,或在交警部门的组织下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一般要包括,事故经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赔付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纠纷了结的意愿,协议生效的条件等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2020-01-11 21: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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