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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闹矛盾女方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呢?

施** 山西-太原 子女抚养咨询 2019.11.30 10:30:52 406人阅读

我跟孩子的父亲合不来没法过了不想在一起共同生活,因为孩子的归谁协商不成,我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有个事想咨询的问下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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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一、作为男方,应收集哪些证据?
作为男方,在你们共同生活期间,或许你是强者,占婚姻家庭的主导地位,或许你是弱者,在朋友们的眼里是 “妻管严”。不管之前家庭地位如何,现今你与她要对簿公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得不承认,会相对处于劣势。因为女性与孩子的天然亲密关系,使得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会稍微倾向于她们。因此,你要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尽力去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影响。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说明女方给予孩子的母爱是很有限的,对孩子不予关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七,若你们已经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附近区域,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
二、作为女方,应收集哪些证据?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那么前述对男方不利的情形正是对你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实践中,男方在社会上常常处于相对强势地位,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也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
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三、双方父母能发表意见吗?
大家都知道 “隔代亲”的道理,你与他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得不分手,各自重新选择开始新的生活,长辈在为你们的事情着急上火的同时,可能最让他们感到心痛的还是(外)孙子、(外)孙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从孩子出生的第一天起,双方父母的内心也同样充满了喜悦,对小宝宝每天成长的变化,甚至比年轻的你们都要上心,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如今随着你们婚姻的解体,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自然成了老人家最关心的事情。
双方父母要对抚养权归属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法律是否允许呢?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上,法院首先要审查的是作为孩子父母双方的你们两个人的条件,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考量孩子随谁生活更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成长。在你们两人的条件悬殊较大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直接作出判定,确定抚养权归属。

2019-11-30 10:4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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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律师协助当事人争取抚养权,应结合法律规定的判定抚养权的各个因素,在诉讼当中来举证和陈述。

一,争取抚养权,核心是证明当事人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至少要比对方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当事人应提交一系列证据,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环境。
① 受教育情况: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证明自己接受过高等教育,有专业技能,乃至社会成就。
② 工作情况:工作证、专业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纳税凭证等,证明自己工作和收入稳定,工作性质(上下班时间如何、是否要经常出差加班)适合照顾孩子。
③ 经济状况:其实经济状况并不是法官判定抚养权的主要考虑因素,按照规定,无论哪一方抚养,对方都必须承担百分之五十的抚养费。而且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起决定作用的是父母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支持,物质的丰富只是“锦上添花”(有时还适得其反)。
④对孩子的教育培养:带孩子游玩的照片、带孩子上早教班或兴趣班的资料和照片、孩子在幼儿园和学校的资料和照片,证明自己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悉心培养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⑤对孩子的关心照顾:孩子的体检报告、病历资料等,证明孩子的身体状况,对孩子的生活照料。
⑥孩子户口、学位问题:在大城市里,学位房是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有力保证(尤其是小学教育,在小升初免试或者是一对一定点接收的情况下,还包括初中教育),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优质学位(比如说婚前个人的房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对争取扶养权非常有帮助。
此外,若孩子的户口和自己在同一个地址,因为办理很多事项都涉及到户口,要提交户籍资料,而另一方是无法通过诉讼强制要求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故当事人可说明孩子的户口情况,从方便生活减少纠纷的角度来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一直跟随当事人本人生活的证据。
作者通过研究大量的案例,发现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若孩子一直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如无特殊的情况,法院不会轻易地改判抚养权归另一方。
这是因为稳定的、连续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对于孩子的心理稳定是非常重要的。脱离原有的环境,到异地生活或者转学,不仅造成很多麻烦,孩子还要经历艰难的适应过程,对于某些孩子,可能会造成心理冲突乃至创伤。父母离婚这件事本身,已经对孩子造成很大冲击,应尽量把负面影响降低。
证明孩子一直在自己身边生活,除了可以提供第一条所列的证据外,还可以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是夫妻双方分居的证据,孩子居住地和对方工作地不一致的证据(对方承认孩子平时不在其身边,这点就无需再举证)。

三,(外)祖父母协助抚养。
法律明确规定,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大,作为判定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因素。虽然说教育抚养子女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没有其他人能够完全替代,但是现实生活中,父母要工作,确实没有办法时时刻刻亲自照顾孩子,(外)祖父母的帮忙,不可或缺。
通常,对于一些基本的事实,双方不会否认,但如果对方否认,要证明自己的父母参与照顾孩子,可提供一些老人和孩子在一起的照片视频,有必要的时候,让父母、邻居同事出庭作证。
要注意一个问题,必须明确(外)祖父母是“协助”照料,父或母本人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与孩子相处。以免被对方攻击,或者让法官形成错误的印象,觉得把孩子扔给老人家,父母就不管了。

四,提交三份书面意见——本人关于抚养权的书面意见、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书面意见、孩子(八周岁以上)愿意随哪一方生活的书面意见。
律师在开完庭以后,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的话,会提交一份代理词给法院,以书面的形式陈述对案件的法律意见,包括对双方证据、待证事实的意见,对法律焦点的意见,对开庭情况的意见等等。
书面的文件,可以让律师和当事人将自己的观点加以详细完整清唽的分析、论述,可以让法官拿在手里,反复地阅读研究,并且直接引用到判决。
离婚案件中,除了律师提交代理词,当事人也可用自己的名义亲自书写一些意见给法官,跟法官进行书面的对话。这种沟通,比当面沟通或电话沟通,张力更小,空间更大,双方可以更深思熟虑、心平气和。
有经验和水平的律师应当指导当事人来写相关的意见,或者律师结合自己对案情的了解,设身处地以当事人的口吻来写。最好是律师和当事人共同完成,做到情理法交融,既客观真切,又生动感人。我通常是让当事人手写一份,再附上打印版。手写是为了法官感觉真实可信,打印版是方便法官对照阅读。
当事人写给法官的意见,可以把感情状况,自己跟孩子之间的依恋、难舍难离,对孩子的疼爱呵护,表达得淋漓尽致。可以结合证据和庭审的陈述,将自己各方面有利的抚养条件再逐一强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份苦心和诚意,法官无论如何也会慎重考虑。
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写一份书面意见,强调自己有意愿、有时间、有能力协助子女扶养(外)孙子女,可以重点陈述过往自己对(外)孙子女的照顾抚养,表示将来也能够继续这样做。强调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或者自己有相当的学历阅历,能够协助子女将孩子教育好。
十周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简单写一份愿意跟爸爸或者妈妈生活的意见,这份意见应当亲笔书写。如果父或母以及律师进行引导,应当注意保持小孩子的口吻,遣词造句与小孩子的年龄相符。通常法院会给孩子做笔录,但因为孩子年纪还小,加上紧张,未必能完全理解法官的意思,未必能完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份书面意见可以收为有效的补充。

五,给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
社会心理学中,印象管理是指个体以一定的方式去影响他人对自己的印象,即个体通过自我形象的控制,使他人对自己的印象符合自我期待。常用的印象管理策略有:按照社会常模和社会期待管理自己,隐藏自我、自我抬高、投其所好。
诉讼当中,律师和当事人都应自觉地运用印象管理的策略,给法官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与拉关系徇私枉法完全是两码事儿)。法律是死的,每个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不少都有自由裁量的空间,而人的因素是活的。法官也是普通人,通过感觉甚至直觉形成一些判断的,所谓“内心的确认”,这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真实存在的“潜规则”。
在离婚诉讼中,印象管理的策略就更加重要。认定感情是否破裂,很多情况下就是法官的主观判断。而在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判定抚养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对双方的感性认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接触有限,了解不深,只能说是感性认识。)。
被尊重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心理需要,法官基于职责和身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此就更加敏感。律师和当事人不能对法官有言语上的攻击,一定要充分尊重法官。开庭时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律师和当事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但不能够去攻击对方当事人和法官。虽然诉讼双方是对立的,但我们对“敌人”也要保持基本的尊重,不能意气用事。这种淡定大度的姿态,能赢得法官心里的点赞。
不是让当事人去演戏,而是要教当事人保持冷静克制,不能失常失态。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上法庭,而且涉及到孩子、财产等切身的利益,紧张焦虑是在所难免的。律师一定要在庭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安抚当事人情绪,让当事人懂得在庭上如何应对,与律师默契配合。
哪些事情,由律师跟法官沟通,哪些事情,由当事人跟法官沟通,效果更好,律师都要衡量。当事人在给法官打电话时,也必须注意表达方式。比如当事人急于离婚,或者对抚养权志在必得,既要把自己这种焦急痛苦的状态和心情让法官明白,但又不能给法官形成太大的心理压力,否则会造成反弹,让法官觉得这个当事人很不理性,甚至怀疑其有严重的心理问题,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2019-11-30 10:3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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