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大足区法律咨询 > 大足区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的回避决定程序是在怎么情况下要回避?

行政诉讼的回避决定程序是在怎么情况下要回避?

黄* 重庆-大足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13 18:38:23 340人阅读

最近朋友公司在合同方面被人告了,认为他合同存在欺诈,对方告赢了 ,我朋友要陪一大笔钱,我朋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对方证据有问题,刚好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审理人员和他认识,但是不是很熟,小学同学,这个人被要求回避,请问行政诉讼的回避决定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要回避?

其他人都在看:
大足区律师 行政类律师 大足区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是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对于审判人员及其他属于回避对象的人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回避事由存在时,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案件的审判活动。
当事人享有回避申请权,是程序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法院裁判公正性的必然要求。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申请回避的事由,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对法院关于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019-11-13 18:41:23 回复
咨询我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2019-11-13 18:39:2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属于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来对相关人员进行回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4.08.16 371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