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本溪法律咨询 > 本溪结婚法律咨询 > 归各自所有,朋友饭店盈亏由他自己负责,然后朋友发生意外死亡,饭店欠债十多万,约定还有效吗?

归各自所有,朋友饭店盈亏由他自己负责,然后朋友发生意外死亡,饭店欠债十多万,约定还有效吗?

左** 辽宁-本溪 结婚咨询 2015.01.18 22:04:36 126人阅读

我朋友经营一家饭店,和她老婆结婚住的是她老婆婚前的房子,他们婚前双方约定,婚前房屋归双方所有,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朋友饭店盈亏由他自己负责,然后朋友发生意外死亡,饭店欠债十多万,约定还有效吗?

其他人都在看:
本溪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本溪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婚前财产约定是有效。
2、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饭店的债务可以孙某的遗产来偿还。这是可以的。

2015-01-19 01:14:39 回复
咨询我


1、约定有效
2、房屋归孙某个人所有的那一半作为孙某的遗产,用遗产偿还孙某的个人债务,剩余由孙某的法定继承人赵某继承。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2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015-01-19 00:14:38 回复
咨询我


1.约定有效2、饭店的15万元债务用孙某的财产偿还,余下部分全部由赵某继承。实际上就是赵某拥有房屋产权,同时负责偿还15万元债务。孙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店,其妻赵某为某学校教师。两人与2003年结婚,住在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是双方书面约定,孙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所有,双方婚后所得各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孙某经营的饭店无论盈亏均由个人负责,与周某无关。婚后不久孙某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店负债15万元。请问: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2.房屋如何处理?孙某的哪些财产可由赵某继承?          饭店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2015-01-18 23:14:3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