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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最近把别人打伤了,故意伤害必须开庭吗?

熊* 辽宁-营口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10.15 14:43:37 450人阅读

我的弟弟前段时间因为和被人争风吃醋,所以就和对方打了起来,而且还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现在我的弟弟被逮捕了,不知道要不要开庭,所以想要咨询一下,故意伤害必须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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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
1、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2、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是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被告在收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

2019-10-15 14:5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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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庭,故意伤害罪,批捕后侦查机关一般应在2个月内侦查完结,到检察院和法院一般各需要1个月时间,前后基本3个月就完成,案情复杂的,半年至更久都可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019-10-15 14:4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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