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两个月前跟别人买房子,口头协商确定,然后交了三万元定金,并写了收据,标明是买房子的定金。后来我们看到了更好的房子,不想买他的了,想要回定金,但对方非要扣留一万元钱。如果对方非要要一万元钱,我们该怎么办呢?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房产归谁
1.你虽然是口头协商,但你交付定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合同(合同分两种:书面合同和行为合同)
2.你不是缔约过失,是单方面违约,并且你当时是自愿接受定金合同约定,该定金是不能要回的,反过来,对方违约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要定金的双倍赔偿给你,毕竟定金合同是双方自愿的。民法有定,合法并自愿的合同在成立时合法有效;还有,定金最多是房子价格的20%,超出部分可请求退还。未超出则属于合法,依法你是不能要回的。
3.房屋买卖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平诚实原则,违反的一方理所当然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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