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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在机动车道被机动车追尾,有依据让机动车负全责吗?

ask****848 安徽-淮南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9.09.17 20:49:47 1822人阅读

电瓶车在机动车道被机动车追尾,有依据让机动车负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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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以后鉴定属不属于机动车,属于机动车则倒推责任,无驾驶资格,没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等存在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在赔偿责任上可能会加重。“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经鉴定,一旦电动自行车质量或车速这二者中的一条超标,就被认定为机动车。

2019-09-17 21:1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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